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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宁波市商业技师学院招聘公告(10名)

发布时间:2017-11-01  点击量:1829次  分享至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院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位于港口城市宁波,是一所培养商贸服务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学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商业厅)。学院设有烹饪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商贸系等三个专业系室,曾获人社部“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教育突出贡献奖”、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一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殊荣的戴永明领衔;一个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宁波市首席工人荣誉的杨晓蝾领衔,依托校企合作,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我院发起并成立了首个市级学会——宁波菜研究会,协同甬城餐饮行业在传承宁波菜名典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宁波菜。

目前学校培养模式有: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大专,现有在校生3800余名,全部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英语等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语文教师、党办干事、人事干事岗位的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语文教师、党办干事、人事干事岗位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3时至2017年11月7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0日12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11月10日13时至11月13日11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9时-2017年11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需进行笔试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2、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一)、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二)、西点教师、西餐教师、酒店专业教师岗位的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一)、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二)、西点教师、西餐教师、酒店专业教师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9时至2017年11月7日16时。

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通过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yjs1234@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以往招聘情况,认定西点教师、西餐教师、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一)和(二)共计4个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考试时间将于报名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nbsj.com/)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西点教师、西餐教师、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一)、烹饪专业(中烹-雕刻、冷菜方向)教师(二)、酒店专业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语文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党办干事、人事干事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语文教师、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党办干事、人事干事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成绩、进入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nbsj.com/)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通过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3、试讲或面试

试讲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或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学院一般会提前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5、成绩

烹饪与营养教育教师、语文教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党办干事、人事干事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其他岗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或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或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转居民户口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9,陈老师

附件: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招聘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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