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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01  点击量:3471次  分享至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的东部,处于珠三角与粤东地区的结合部,环珠三角两小时经济圈,南濒南海,西临香港,距香港82海里,距台湾高雄港200海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宜居宜业,总人口350多万人,近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林伟华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A13会议室
二、招聘对象、条件
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2。
三、招聘方式
1、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主要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附件1),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2、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另定),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划定面试对象(每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设每组面试考官组为5人,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经考试入围者(考试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按程序给予办理体检、考察、聘用手续。
3、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若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5、有关体检、考察、聘用工作将另行通知。
6、拟聘人员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天。获聘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省、市的有关工资文件规定。
7、不尽事宜,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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